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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做好2008年春茧收购统计数据和总结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做好2008年春茧收购统计数据和总结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粤经贸发电〔2008〕156号)


有关地级市经贸局:

  目前,广东春茧收购在即,为及时掌握各地2008年春茧收购统计数据及收购情况,正确引导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国家茧丝绸协调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春茧收购期间信息报送的通知》(国茧协办函〔2008〕7号)的要求,现将今年春茧收购期间信息报送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周报。请在春茧收购期间(5月29日-6月25日)逢周四上午12:00前将本地区的鲜茧收购价格及收购量上报省经贸委市场建设处(省茧丝办)。

  二、日报。请在春茧收购期间(5月29日-6月25日)督促本地区列入国家商务部“全国茧丝绸行业市场监测系统”的鲜茧收购样本企业,通过登录商务部茧丝绸行业市场监测系统(网址:http://jscscyxs.mofcom.gov.cn/espc/jsc)每日及时上报鲜茧收购数据。

  三、半年报。请将所在地区的鲜茧收购情况汇总,并按时填报广东省2008年春茧收购统计汇总表(半年报)(详见附件1),并做好今年春茧收购工作总结,总结中要包括今年春茧收购工作要点和存在问题,以及对下半年工作的设想和政策性建议(填报有关数据截止到6月25日)。请各地市经贸局于6月27日前将以上情况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一并上报省经贸委市场建设处(省茧丝办),并附上企业报送的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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