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准予上杭县溪口东龙加油站等14家企业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的通知
(闽经贸许可〔2005〕87号)
上杭县溪口东龙加油站等14家企业:
我委于2005年9月29日以来先后受理了你们提出领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申请,根据《
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2004年第23号令)、《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5]31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审查,准予上杭县溪口东龙加油站、永定县金风加油站(原永定县西桥加油站)、永泰县大洋供销合作社加油站、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泉州惠安通达加油站(原惠安县百崎通达加油站)、龙岩市华铭贸易有限公司麻陂加油站、大田县建设镇永盛加油站、泉州市泉港兴通船务有限公司(兴通油1号加油船)、南安市美林溪洲加油站、福州市八闽汽车厂劳动服务公司加油站、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福清港头加油站、永泰县永福中心加油站、连江县坑园金城加油站(原连江县坑园供销社柴油加油站)、福鼎市台山东海加油站、建宁县黄坊利民加油站等14家企业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