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州隆达典当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5〕91号)
福州隆达典当有限公司:
你司10月11日上报的关于变更股权的申请,以及福州市贸发局初审意见收悉。根据《
典当管理办法》第
十八条规定,经审查,准予你司内部转让股权。你司注册资本1007.88万元,变更后股权结构为:福州市投资管理公司出资419.58万元;福州榕水物资供应有限公司出资133.2万元;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33.2万元;福州百货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33.2万元;福建省福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33.2万元;福州市榕水化工有限公司出资5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