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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经贸系统商品市场运行监测调控制度》的通知

  2、市场运行质量指标。主要对国有及国有控股商贸企业、批发零售企业、餐饮企业、其它服务业企业、重点企业经营与财务情况,批发零售餐饮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及其从业人员占社会就业人员比重等进行监测。
  3、消费结构指标。主要对最终消费率、居民消费率、城乡居民年消费水平、城乡居民平均消费倾向、消费结构变化、农村居民平均消费倾向等进行监测。
  4、重要商品供求及价格:对能源、金属、农资、粮食、肉禽蛋菜、重要日用工业品等产量、销量、价格等进行监测。
  5、相关指标:对居民消费、消费品零售、服务业、重要生产资料销售、重要农副产品收购、重要消费品零售等价格指数,批发零售餐饮业增加值及增长速度,农村消费与城镇消费各占比重等进行监测。

  (五)形成六个市场分析品牌
  在上述监测系统和会议制度基础上,加强综合分析工作,形成商品市场动态分析简报(月报)、消费结构分析(半年报)、热点难点专题调查分析(不定期)、市场综合分析(半年报、年报)、商品供求排队(季报、半年报、年报)及每月在《福建经贸月度快报》小册子上体现商品市场运行指标(包括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表,生活必需品价格涨跌幅表、重要生产资料价格涨跌幅表)等六个分析品牌,以月度、 季度、半年度、年度商品市场运行分析简报及报表形式,分别向国家有关部委、省委、省政府及有关省直厅局、设区市商贸主管部门报送,为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六)确立五种市场调控方式
  1、建立预警机制,定期发布预警信息。对于有可能引起较大的市场供求和价格波动的苗头信息,加强分析,及时作出预警。预警方式包括对内对外两种。对内预警指以简报、专报件、电报、通知、内网发布等形式向省部领导机关、省经贸委领导和有关处室、省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市县政府、经贸部门作出市场警示,提出预防性措施建议,并酌情采取应对措施。对外预警指经过规定程序批准后,以新闻发布、外网发布、通告、通知等形式公开向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作出市场警示,提请关系人作出应对措施,防患未然,稳定市场。
  2、建立应急预案制度。建立和完善《福建省商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工作预案》,以及相应的各专项和各设区市分预案。凡符合预案启动条件时,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启动预案,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3、建立应急商品数据库。主要包括生活必需品、支前物资、救灾物资等主要品种及其生产企业、批发市场和商业企业的产销存动态信息。
  4、确定市场应急调控手段。主要包括动用库存、动用储备、增加采购、增加生产、增加进口、增加投放、控制流出、定点供应、定量供应等,以满足市场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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