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福建省南安市芙蓉典当有限公司变更股权及法定代表人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5〕106号)
福建省南安市芙蓉典当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关于变更股权及法定代表人的申请,以及泉州市贸发局初审意见收悉。根据《
典当管理办法》第
十八条规定,经审查,准予你司转让股权,以及法定代表人由李文新变更为李建南。你司注册资本1008万元,变更后股权结构为:福建省南安市芙蓉宾馆有限公司出资140万元;泉州市祥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出资118万元;南安市三文交电灯饰有限公司出资150万元;泉州市东美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出资300万元;李文新出资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