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市泉港西海加油站等项目予以规划确认的通知
(闽经贸市场〔2005〕636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销售分公司等单位:
根据《
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3号)、《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5]319号)、《福建省2001-2010年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2005-2010年成品油仓储行业发展规划》(闽经贸市场[2005]84号)等文件的规定,经审查,你们分别申请的新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市泉港西海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市泉港码头加油站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市泉港锦川加油站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惠安海洋加油站,原址扩建福建省晋江市苏坑富华供油有限公司(加油站)、永定县坎市风顺加油站、晋江市深沪供销社供油站、南安市中原石化有限公司,迁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惠安辋川加油站,新设闽厦门油0003、闽霞渔F911号、东山县东森贸易有限公司闽东渔F828号加油船均符合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