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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筹建汉口、黄冈等2家地市级分支机构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筹建汉口、黄冈等2家地市级分支机构的批复
(鄂保监寿险[2007]130号)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中国人保寿险湖北省分公司关于筹建汉口、黄冈分公司的请示》(鄂人保寿险发〔2007〕2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分公司筹建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口、黄冈等2家地市级分支机构。

  二、上述分支机构筹建期为6个月,在筹建期内不得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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