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贸委、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08年省级现代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粤经贸流通〔2008〕391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财政局,各县(市)经贸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省流通龙头企业:
为贯彻《
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9号)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8〕11号)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大力发展现代生产服务业,促进流通现代化进程的要求,发挥财政资金的带动作用,引导和推动流通产业发展,促进现代现代流通业与新型工业化相结合,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广东省省级现代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粤财工〔2007〕188号),现将2008年省级现代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导思想
重点发展面向生产的服务业,促进工商产业有机融合,大力推广连锁经营,加快第三方物流和生产资料交易物流配送基地发展,着力发展以产业集群为依托的工业原材料、产成品大型专业批发市场,提升生产资料批发业在产业链中的地位,积极推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努力促进会展贸易业务发展,积极推进信息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流通业,着力打造流通信息、现代物流、会展等流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大市场、发展大贸易、搞活大流通,促进流通现代化,加快推进贸工农一体化,建立适应新型工业化现代流通体系,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和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申报专题
(一)生产资料流通现代化专题
1、集中力量在主产地或主销区、集散地扶持发展一批具有鲜明专业特色,紧密依托当地产业或具有较强商品集散功能,连接城乡、辐射全国、连通国外的大型化和高档次的大宗原材料等生产资料批发市场。加快现有大型生产资料批发市场的功能提升,充分发挥其交易、价格发现、信息、展示、物流配送、流通加工、结算融资等多项功能作用。推动大型生产资料批发市场的交易方式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