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组团参加2008年中国青海投资贸易洽谈会暨郁金香节的通知
(粤经贸发电〔2008〕91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协作办),省属资产经营公司及授权经营集团,省重点培育流通龙头企业,省重点民营企业:
2008年中国青海投资贸易洽谈会暨郁金香节(简称“青洽会”)定于2008年5月5-8日在青海省西宁市举行。应青海省政府邀请,根据省政府要求,我委决定按照参会不参展的原则组织广东经贸代表团参加该届“青洽会”。现将组团参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团目的
通过考察、交流、洽谈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我省与青海乃至西部地区的交流与合作,促进项目对接,实现优势互补,为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开拓国内市场搭建平台。
二、 时间地点
时间:2008年5月5-8日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
三、组团要求
组团参会要求如下:
(一)请广州市协作办、广州市经贸委各组织3家企业参会,请深圳、东莞、佛山、中山、珠海、江门、惠州等珠三角地区经贸局各组织3-5家企业参会。
其他各地市经贸部门根据本地区企业对外拓展的情况,组织发动企业参团。
(二)请省属资产经营公司及授权经营大企业集团组织属下1-2家企业参会。
(三)请省重点流通龙头企业及有关重点民营企业派一名负责人参会。
四、其他事项
(一)参会人员住宿原则上由秘书处统一安排,往返交通费及食宿费用自理。大会期间住地到会场交通由秘书处负责。(具体出发时间、接送机、报到宾馆、食宿费用、参会证件领取等事项另行通知)
(二)参会代表除参加大会统一组织的一些必要活动外,主要是参加代表团秘书处组织的考察、对口洽谈或项目推介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 请各市、各参会企业在4月19日前将报名申请表用传真至省经贸委市场建设处020-83133274。
未尽事宜,请联系代表团秘书处。
省经贸委市场建设处:何宇辉、杨柳春(83133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