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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申报2008年省财政挖潜改造资金技术改造项目的通知

  (3)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4)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5)申请贴息的项目须出具银行借款合同及收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审查确认章);

  (6)项目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7)其他需提供的文件。

  2.企业所在地、县(市)经贸局、财政局联合上报文。

  3.项目资本金证明。

  4.企业2006年度、200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政府颁发有关技术发明、名牌等证书。

  6.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7.2007年度上缴税收证明。

  8.董事会投资决议。

  9.本项目近年获得国家、省级财政资金扶持情况说明。

  三、“以奖代补”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要求

  (一)范围。符合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区域协调发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等重点方向和内容,在2007年度-2008年度已建成且通过省属单位或经贸部门验收,经济效益明显,并具有示范作用。

  (二)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

  (1)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

  (2)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建设背景、建设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实施建设情况、项目试产投产情况;

  (3)项目竣工验收情况,包括项目涉及需要的消防、安全、卫生、环保等相关部门验收情况;

  (4)项目投产实施情况,当前项目经济效益情况。

  资金申请报告应附以下文件:

  (1)“以奖代补”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

  (2)竣工验收项目概况表(见附件3);

  (3)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包括项目竣工决算报告、项目竣工验收鉴定书);

  (4)项目涉及需要的安全、消防、卫生、环保等相关部门有规定须验收的相关验收文件;

  (5)项目单位项目完工当年或第二年年度缴纳税款证明。

  2.企业所在地、县(市)经贸局、财政局联合上报文。

  3.企业2006、200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政府颁发有关技术发明、名牌等证书。

  5.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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