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4)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5)申请贴息的项目须出具银行借款合同及收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审查确认章);
(6)项目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7)其他需提供的文件。
2.企业所在地、县(市)经贸局、财政局联合上报文。
3.项目资本金证明。
4.企业2006年度、200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政府颁发有关技术发明、名牌等证书。
6.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7.2007年度上缴税收证明。
8.董事会投资决议。
9.本项目近年获得国家、省级财政资金扶持情况说明。
三、“以奖代补”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要求
(一)范围。符合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区域协调发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等重点方向和内容,在2007年度-2008年度已建成且通过省属单位或经贸部门验收,经济效益明显,并具有示范作用。
(二)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
(1)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
(2)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建设背景、建设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实施建设情况、项目试产投产情况;
(3)项目竣工验收情况,包括项目涉及需要的消防、安全、卫生、环保等相关部门验收情况;
(4)项目投产实施情况,当前项目经济效益情况。
资金申请报告应附以下文件:
(1)“以奖代补”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
(2)竣工验收项目概况表(见附件3);
(3)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包括项目竣工决算报告、项目竣工验收鉴定书);
(4)项目涉及需要的安全、消防、卫生、环保等相关部门有规定须验收的相关验收文件;
(5)项目单位项目完工当年或第二年年度缴纳税款证明。
2.企业所在地、县(市)经贸局、财政局联合上报文。
3.企业2006、200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政府颁发有关技术发明、名牌等证书。
5.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