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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切实做好全省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切实做好全省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残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精神,9月1日,《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吉发[2009]22号)正式印发。9月22日,经省政府批准,省残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召开了全省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对深入贯彻中央7号文件和省委22号文件精神,加快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了总体部署。会上,中国残联副理事长程凯、省政府副省长金振吉对推进我省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都作了重要讲话。五部门联合下发《吉林省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三年推进计划(2010-2012年)》,对全省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的任务目标、落实措施和责任分工作出具体安排。

  省残联党组、理事会要求,全省各级残联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主动意识,以学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里重要文件和全省残疾人社会保障会议精神为契机,切实把全面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作为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迫切的重要任务,积极协同人社、民政、卫生、建设等部门,抓实抓好。要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及时做好专题汇报。市州残联要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向地方党委、政府作好贯彻落实全省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汇报;县(市、区)残联要向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作好会议精神汇报和传达,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领导重视,推动各相关部门发挥职能作用,结合贯彻中央7号文件和省委22号文件精神,认真研究本地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思路和措施。

  二、组织残疾人工作者学习领会精神。各级残联要结合学习型机关建设,认真组织残疾人工作者深入学习会议文件和领导讲话,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明确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任务和目标,鼓足干劲,抓好落实。要认真总结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归纳出规律性的思路,同时,要善于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大胆探索创新突破的方法,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进全省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

  三、研究制定地方贯彻落实措施和办法。各级残联要高度重视中央7号文件、省委22号文件和三年推进计划的贯彻落实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组织得力人员组成落实措施研究小组,紧密结合本地实际,会同当地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当地残疾人社会保障的现行政策,深入分析残疾人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谋划未来三年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模式和工作思路,及早制定地方相关配套政策。争取今年年底前市(州)党委、政府出台文件,适时召开工作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部署,对本地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作出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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