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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拍卖行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几年来,我省拍卖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企业数量偏多,经营规模偏小。企业数量增长与实际需求增长不同步,导致过多拍卖企业分争有限的拍卖资源,经营效益不理想。与拍卖业发达的省份相比,我省拍卖企业的经营规模普遍偏小:2004年,企业年平均拍卖成交额为5000万元,远低于上海市年平均2.3亿元的水平;全省经营额最大的拍卖企业年成交额仅4.6亿元,而上海龙头拍卖企业年拍卖成交额高达41.19亿元。
  (二)地区发展不平衡。拍卖企业主要集中于福、厦、泉等城市,上述三个市拍卖企业数量占全省总数的70%以上,其中福州市的拍卖企业数量占全省总数的40%以上。
  (三)拍卖企业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不健全。市场准入门槛低,经营风险小,未形成有效的市场退出机制,导致业内企业良莠不齐。
  (四)拍卖市场发育不充分。业内分工不明显,人为干扰市场竞争的现象时有出现;拍卖业务范围拓展速度慢,多数企业经营触角仍局限于司法部门和政府部门,缺乏市场开拓和市场竞争意识。
  (五)少数拍卖企业自律不够。由于竞争加剧,加之业内部分企业素质不高,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拍卖行业的社会公信度。

  三、“十一五”全省拍卖行业发展总体构想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顺应宏观经济和拍卖行业改革与发展的客观需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拍卖市场主体内在素质和行业总体水平的提高,区域布局的优化,竞争秩序的规范,资源的有效利用,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做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市场推动与政府引导相结合
  让市场机制和企业在加快拍卖市场培育、促进拍卖业发展中起主导和主体作用。政府主要在规划引导、政策导向、环境营造、规范经营行为等方面发挥作用。
  2、严格控制增量,调整优化存量
  实行拍卖企业总量控制,抑制拍卖企业数量增长过快的势头。尤其是对现有企业数量已经偏多的设区市,从严控制企业数量的增长。加快拍卖企业的整合重组和优化升级,实现拍卖企业从量的增加转向质的提升。
  3、突出重点,扶优扶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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