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龙岩莲花加油站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吴福生;
十四、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龙岩双龙加油站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吴福生;
十五、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龙岩溪南加油站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吴福生;
十六、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龙岩罗桥加油站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吴福生;
十七、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龙岩龙门加油站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吴福生;
十八、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龙岩利来加油站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吴福生;
十九、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龙岩三星加油站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吴福生、地址变更为龙岩市新罗区工业西路2号;
二十、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龙岩得顺加油站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吴福生;
二十一、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龙岩新祠上行加油站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吴福生;
二十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龙岩新祠下行加油站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吴福生;
二十三、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龙岩东门桥加油站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吴福生;
二十四、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龙岩龙兴加油站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吴福生;
二十五、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龙岩白沙加油站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吴福生;
二十六、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龙岩黄美加油站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吴福生;
二十七、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龙岩南山加油站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吴福生;
以上企业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变更许可不涉及企业资产甄别,其中平和县城关供销社玉溪加油站、平和县芦溪镇农机柴油经营点、平和县崎岭农机站柴油经营点等3家原集体所有制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甄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