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对三明市中油汽运油品销售有限公司大田加油站等项目予以规划确认的通知
(闽经贸市场〔2006〕28号)
三明市中油汽运油品销售有限公司等单位:
根据《
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3号)、《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5]319号)、《福建省2001-2010年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2005-2010年成品油仓储行业发展规划》(闽经贸市场[2005]84号)等文件的规定,经审查,你们分别申请的迁建三明市中油汽运油品销售有限公司大田加油站、龙岩市新罗区铁山龙津加油站、惠安县东岭惠丰加油站均符合规划,可按规定继续办理后续申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