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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撤销中石化福建泉州惠安城东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的通知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撤销中石化福建泉州惠安城东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的通知
(闽经贸许可〔2006〕6号)


中石化福建泉州分公司:

  经核查,你司下属的中石化福建泉州惠安城东加油站由于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国家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的有关规定,不具备《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3号)第九条规定的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条件,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决定撤销我委对该加油站作出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请你司将该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于2006年1月30日前上交泉州市贸发局,由其转交我委。待你司整改符合安全要求后,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向我委申请重新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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