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准予宁化县曹坊加油站等9家企业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的通知
(闽经贸许可〔2006〕4号)
宁化县曹坊加油站等9家企业:
我委于2005年 12月31日以来先后受理了你们提出领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申请。根据《
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2004年第23号令)、《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5]319号)有关文件规定,经审查,同意宁化县曹坊加油站、永定县培丰田地加油站、龙岩市新罗区万安镇新安加油站、永定县湖山祥和加油站、平潭县东庠道良加油船(闽平渔F859号)、宁德市蕉城区三都澳宁港一号加油船(原申报宁港油1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龙岩永定县旅游加油站(原永定县旅游加油站)、将乐县万安镇平安加油站、霞浦县长春镇吕峡海顺加油点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其中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龙岩永定县旅游加油站的经营许可期限为15年,自本决定作出之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