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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经贸委组织参加第四届中国·福建项目成果交易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1、召开自主创新论坛会
  (1)与会的专家、教授及重点企业技术中心主任研讨如何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2)重点对接项目签约仪式。选择10个自主创新项目(含产学研双方合作共建研发机构或公共平台项目)现场签约;有关高校向企业科技开发带头人颁发兼职教授证书或企业向高校、科研单位教授、专家颁发技术创新顾问证书。
  2、重点行业发展信息发布会
  在电子信息、轻工纺织、机械、生物医药、石化、冶金建材等行业中选择部分行业发布“十一五”发展规划或行动计划。
  五、组织机构
  由省经贸委技术进步处牵头组成福建省经贸委“6·18”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下设展务组、项目推介组、宣传秘书组、会务组。
  1、展务组:省经贸委技术进步处为牵头单位,负责展馆的总体方案设计并组织实施。
  2、项目推介组:省经贸委技术进步处为牵头单位,省直有关部门、省经贸委有关处室、行管办、各设区市经贸委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技术需求的征集、筛选,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的征集和推介以及现场对接的组织工作。
  3、宣传材料组
  省经贸委综合处为牵头单位,技术处配合。主要负责与省组委会宣传部门的联系沟通、宣传报道和草拟有关领导的讲话、材料的收集整理等项工作。
  4、会务组
  省经贸委技术处牵头,主要负责与会人员的邀请、各类证件材料的发放等。
  六、任务分工
  1、各设区经贸委(贸发局、经委)分别负责提供产业发展空白点、企业技术需求40项,负责成功对接项目20项,负责组织30家以上企业参会、参展,负责组织辖区内重点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参会、参展。
  2、省直有关厅局、省经贸委有关处室、行管办负责提供各行业发展情况及行业内的重点产业集群的发展状况材料;各行办负责在会上发布行业有关信息;委内各行管办负责征集本行业较为突出的发展空白点或企业技术需求10项、负责成功对接项目5项;负责组织本行业龙头企业参会进行项目成果对接。
  3、省经贸委技术进步处牵头负责自主创新论坛会的有关组织实施工作。发展促进处牵头负责行业发展信息发布会的有关组织实施工作。
  七、工作进度
  1、2005年11月15日前确定组织机构人员名单。
  2、2005年12月15日前组织征集一批行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需求和企业技术需求。
  3、2006年3月20日前将整理好的行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需求交由有关高校、科研院所进行项目对接。
  4、2006年4月20日前,分批组织有关企业、行业协会等部门的同志到国内外有关高校、科研院所进行项目洽谈、对接,并邀请有关专家参会。
  5、4月20日前确定布展设计方案。
  6、5月10日前各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经发局)、省经贸委有关行管办、省直有关部门、各控股公司应将有关参展企业的参展资料(包括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参展企业的具体工作人员名单、联系电话报送省经贸委技术进步处。
  7、5月15日-6月12日整理有关材料、落实参展实物、展馆前期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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