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筹建襄樊等三家中心支公司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筹建襄樊等三家中心支公司的批复
(鄂保监寿险[2008]90号)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筹建襄樊等三家中心支公司的请示》(阳光人寿鄂[2008]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批准你分公司筹建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樊中心支公司、十堰中心支公司和黄冈中心支公司。
二、
上述分支机构筹建期6个月,在筹建起内不得开展业务。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