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宁中心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鄂保监寿险[2008]117号)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宁中心支公司申请开业验收的请示》(平保寿鄂分发〔2008〕73号)、《关于审查杨茂华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平保寿鄂分人〔2008〕2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宁中心支公司开业。
二、核准该机构营业地址为咸宁市淦河大道1号,经营区域为咸宁市行政辖区。
三、核准杨茂华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宁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四、该机构的业务范围由你分公司在业务经营范围内授权决定,以我局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