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筹建潜江等五家支公司的批复
(鄂保监寿险[2008]164号)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阳光人寿湖北分公司关于筹建潜江支公司的请示》(阳光人寿鄂发[2008]48号)、《阳光人寿湖北分公司关于筹建荆州中心支公司洪湖支公司的请示》(阳光人寿鄂发[2008]49号)、《阳光人寿湖北分公司关于筹建十堰中心支公司丹江口支公司的请示》(阳光人寿鄂发[2008]55号)、《阳光人寿湖北分公司关于筹建襄樊中心支公司枣阳支公司的请示》(阳光人寿鄂发[2008]56号)、《阳光人寿湖北分公司关于筹建黄冈中心支公司罗田支公司的请示》(阳光人寿鄂发[2008]5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分公司筹建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潜江、洪湖、丹江口、枣阳、罗田等五家支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