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08年度道路交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决定
(平政发〔2009〕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
200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道路交通工作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试点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交通工作会议精神,紧紧抓住国家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历史机遇,积极协调争取,一批国省干线公路项目相继开工建设,建成了一批通乡油路和农村公路通畅、通达工程,极大地改善了交通基础设施条件,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为建设甘肃东部重要的交通枢纽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了总结成绩,鼓励先进,促进工作,推进全市交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市政府决定,对获得2008年度全市道路交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一等奖的静宁县和华亭县各颁发奖金8000元,获得二等奖的崇信县和崆峒区各颁发奖金6000元,获得三等奖的庄浪县、灵台县和泾川县各颁发奖金5000元。奖励资金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项下列支。
2009年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集中突破年”,也是“推进新跨越、建设新平凉”关键的一年。市政府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县(区)继续巩固和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重点工作集中突破动员大会、市两代会和全省交通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强化职责,争优创先,真抓实干,力争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现集中突破,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