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组团参加2007中国食品博览会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有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07中国食品博览会的通知》(商改字〔2007〕46号)的要求,我省决定组成广东省代表团参加由国家商务部在浙江省宁波市举办的“2007中国食品博览会”(下称食博会)。具体组织工作由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协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一)时间:2007年11月9日~12日
(二)地点:宁波国际会展中心(宁波市会展路181号)
二、组织机构成员
团 长:刘晓捷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
副团长: 黄建明 广东省经贸委流通服务处副处长
秘书长: 张俊修 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执行会长
副秘书长:吴燕芬 广东省经贸委流通服务处科长
秘书处办公室设在省食品行业协会。
三、主要内容
本届大会以“食品安全与行业和谐发展”为主题,展览面积5万平方米。具体展示内容:食品工业原料、食品机械、食品包装、水产品及肉制品、乳品饮料、酒类、调味品、糖果糕点、名特优农产品、老字号食品、清真食品、烟草、航空食品、旅游食品、国际食品等。
为充分展示广东食品产业形象,广东代表团将统一组织、统一安排、统一宣传,采取集中布展、实行公共展示、地区展示和分行业展示相结合,在有“中国食品第一展”的食博会上,充分展示我省食品产业从田间到餐桌、从种植到生产加工等食品安全建设成果和食品行业整体形象及发展水平。
四、参展要求
为把参展的各项工作做好,要求各市经贸局(经贸委)认真组织发动有关企业参展(展位分配见附件1)。参展企业要求:
(一)获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省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和省行业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特别是凉茶、啤酒等饮料类、调味品、水产品及肉制品、焙烤食品、糖果蜜饯、保健食品、绿色食品等我省优势产品的重点企业应积极参加;
(二)列入广东省食品产业50强企业和分行业10强企业;
(三)获国家、省和各市批准的产业集群园区和农业示范园区;
(四)获国家、省级名特优农产品称号的农副产品种养殖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