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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组团参加第三届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组团参加第三届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的通知
(粤经贸发电〔2007〕152号)


广州市经贸委(协作办),珠海、佛山、中山、东莞、惠州市经贸局,省广业、广弘、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省丝绸、物资集团公司:

  由商务部、国家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三届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将于9月初在长春市举行。为了进一步加强粤、吉两省的经贸合作,按照参展参会的原则,我省决定组成广东省经贸代表团参加第三届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由省经贸委负责组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团宗旨

  以贯彻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为契机,借助“东北亚博览会”平台,充分展示广东企业形象,让东北亚地区更加了解广东支柱产业的发展情况和产品的优势及特点,通过交流洽谈,寻找合作商机,促进项目合作,推动广东、吉林两省在探索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加快产业对接的有效合作途径,实现双赢。

  二、博览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7年9月2日至6日

  地点:长春国际会展中心

  三、组团要求

  各有关市和省属企业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组团参展参会的有关筹备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会要求

  1、请广州市经贸委(协作办),珠海、佛山、中山、东莞、惠州市经贸局负责同志带队,组织本地区企业参会。

  2、请省属资产经营公司及省丝绸、省物资集团负责同志带队,组织属下企业参会。

  3、请填写附件2《第三届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参会报名表》,以各市、省属资产经营公司及大企业集团为单位,于8月10日前传真至我委市场建设处。

  (二)参展要求

  1、展位规模

  我省参展展位约40个(3m×3m)。广东展区展位位置初步预订在E馆(投资洽谈馆),内设广东省整体形象展示区(8个展位)和企业展示区(35个展位)。广东省整体形象展示区由代表团秘书处布展,企业展示区由企业自行布展。

  2、分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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