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昌中心支公司宜都营销服务部等8家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变更宜都等八家营销服务部经营场所的请示》(鄂太保产(2005)第2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樊中心支公司老河口营销服务部、枣阳营销服务部、宜城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分别变更为老河口市胜利街44号、枣阳市民主路人事局物业管理中心、宜城市襄沙大道91号交警大队,荆州中心支公司洪湖营销服务部、监利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分别变更为洪湖市丰收路4号社保局一楼、监利县江城大道11号计划生育局1楼,宜昌中心支公司宜都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变更为宜都市长江大道29号,十堰中心支公司丹江口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变更为丹江口市均州一路258号,黄冈中心支公司英山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变更为英山县温泉镇金石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