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设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老河口支公司北京路营销服务部、谷城支公司粉阳路营销服务部、保康支公司光千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设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老河口支公司北京路营销服务部、谷城支公司粉阳路营销服务部、保康支公司光千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设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老河口支公司北京路营销服务部等三家营销服务部的请示》(鄂人保财险发[2005]12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老河口支公司北京路营销服务部、谷城支公司粉阳路营销服务部、保康支公司光千营销服务部。

  二、核准老河口支公司北京路营销服务部、谷城支公司粉阳路营销服务部、保康支公司光千营销服务部地址分别为老河口市北京路68号、谷城县粉阳路66号、保康县城关镇东街64号,经营区域分别为老河口市行政辖区、谷城县行政辖区、保康县行政辖区。

  三、上述营销服务部业务范围为: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