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阳中心支公司、襄樊中心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阳中心支公司开业的请示》(华保鄂报[2005]15号)、《关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樊中心支公司开业的请示》(华保鄂报[2005]16号)、《关于张勇军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华保鄂报[2005]1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阳中心支公司、襄樊中心支公司开业。
二、核准张勇军的襄樊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刘洪符合汉阳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
三、核准汉阳中心支公司、襄樊中心支公司的营业地址分别为武汉市汉阳区玫瑰园东路特8号香格里都B区4楼、襄樊市樊城区七里河路20号,经营区域分别为武汉市行政辖区、襄樊市行政辖区。
四、上述中心支公司的业务范围由你分公司在业务经营范围内授权决定,以我局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