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紧做好灾后学校安全工作确保按期开学的通知
(宁政办传〔2007〕1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今年第9号台风“圣帕”和强降雨给我市学校校舍和教学、生活设施造成了严重损失。秋季开学在即,为了确保全市学校,特别是受灾严重地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按时开学,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现就做好灾后学校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灾后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与责任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扎实做好灾后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全市学校9月1日按时开学。
二要组织力量对校舍和辅助用房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除被台风暴雨摧毁需要重建的校舍外,凡发现新增D级危房,一律停止使用,以免造成安全事故。被洪水冲垮剩余的围墙、门厅等建筑物,暂时无法修复的,要立即进行拆除,以免倒塌造成人员伤亡。要对学校全面检查与修缮,确保开学后安全有效使用。
三要加大救灾资金的筹措力度。财政等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尽快做好被台风强降雨损毁的校园重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