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防震减灾三网一员建设的通知
(宁政办〔2007〕2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科技局、地震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积极推进防震减灾“三网一员”建设的工作部署,建立健全由政府统一领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机制。参照《福建省防震减灾三网一员建设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防震减灾三网一员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三网一员”建设要求
(一)每个乡镇、街道设置防震减灾助理员1名,由科技副乡镇长(副主任)或分管科技工作领导兼任。
(二)每个县(市、区)至少建立1个地震宏观测报点(不包括省市地震宏观测报点);古田县等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每个乡镇、街道建立1个。
(三)每个乡镇、街道原则上各建立一个地震灾情速报点和一个地震科普宣传点;古田县等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应根据防震减灾工作的需要,在行政村和社区建立网点。
(四)“三网”网点人员要求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有甘于吃苦和乐于奉献的精神,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且是当地常住人口;网点人员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由当地乡村干部或地震志愿者当任,不同网点人员可兼任。
二、“三网一员”职责任务
防震减灾助理员,协助县(市、区)地震工作部门管理辖区内的防震减灾工作。配合县(市、区)地震工作部门管理“三网”,做好地震灾情速报与调查、地震谣传平息、地震科普宣传、以及地震志愿者队伍建设和农居抗震设防指导等工作。
地震宏观测报网点,根据所负责监测宏观现象类别,发现异常后,及时报告防震减灾助理员和当地地震工作部门,协助地震部门开展地震宏观异常的调查核实。
地震灾情速报网点,在地震发生后,立即向防震减灾助理员和地震工作部门报告震感情况和灾情、社情。
三、“三网一员”工作管理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高度重视防震减灾“三网一员”建设,切实抓好部署落实工作。防震减灾助理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协助县(市、区)地震工作部门开展工作;“三网”网点人员在防震减灾助理员领导下,接受地震部门的业务指导,承当各自网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