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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设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市分公司江津营销服务部、古城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设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市分公司江津营销服务部、古城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鄂保监产险[2006]74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设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市分公司江津营销服务部、古城营销服务部的请示》(鄂人保财险发〔2006〕9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市分公司江津营销服务部、古城营销服务部。

  二、核准江津营销服务部、古城营销服务部地址分别为荆州市沙市区北京路90号附4号、荆州市黄金堂路21号,经营区域均为荆州市行政辖区。

  三、上述营销服务部业务范围为: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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