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探索“省市共建支柱产业”新办法。选择3~5个市、每个市1~2个重点产业,以产业集群或重点工业园区为依托,采取省市共建方式,集中资金和政策手段,做强一批支柱产业。(1)与有关市政府签订共建协议,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共同制定共建支柱产业发展规划。(2)邀请专家、学者对发展规划进行论证,制定政策意见,明确省的扶持措施和所在市的配套政策。(3)在省挖潜改造资金、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中,安排专款并集中政策资源对省市共建的项目予以大力扶持。(工业处会有关处室负责)
(九)提升一批产业集群。(1)组织开展产业集群发展情况调研,筹备召开促进产业集群发展联席会议,认定第三批产业升级示范区。(2)指导36个产业升级示范区做好发展规划;召开产业集群建设现场会议,推广先进经验。(3)在省挖潜改造和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中,重点支持产业集群建设一批面向区域、服务行业的技术创新服务中心、检测检验服务中心、信用担保服务中心、商贸物流服务中心等公共平台。(4)指导产业集群成立区域品牌运营主体,做好产业集群集体商标、地理标志注册工作,开展品牌营运;继续推进区域国际品牌试点工作。(技术创新与质量处负责)
三、更好发挥产业技术进步的作用
(十)召开全省产业技术进步工作会议。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工作部署,研究部署“十一五”产业技术进步工作。加强对企业技术中心功能和作用的宣传,强化其在自主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开展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投资功能、作用、效益的研究,加大技术改造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中重要作用的宣传,形成上下合力推进、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良好舆论环境。(技术改造处、技术创新与质量处负责)
(十一)实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区域协调发展和节能降耗三大技术改造工程。(1)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技术改造工程,重点在精密装备、电子信息、家用电器、精细化工、纺织服装、汽车及其零部件、中药现代化等领域开展7项技术改造专题。(2)区域协调发展技术改造工程,以产业转移工业园和产业集群为重点,在东西两翼和粤北地区实施一批重点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3)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工程,重点支持一批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技术改造处负责)
(十二)抓好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的重点突破。(1)实施产业技术创新重点工程以及产业化项目,增强产业技术创新能力。(2)抓好关键领域技术创新,选择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一批能带动高增长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领域进行重点突破。(3)围绕精密装备、精细化工、生物医药、数字电视、新型家电、节能与环保等专题,对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和名牌产品予以倾斜,增强我省产业持续创新能力。(技术创新与质量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