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适用于涉及跨镇以上行政区划的,或超出事发地镇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县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五)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预防为主,依法规范。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把预防危害性突发公共事件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和中心环节,防患于未然;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将应急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提高对突发公共事件全过程的综合管理和紧急处置能力。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在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责任制,提高各级人民政府对处置本行政区域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实施统一指挥和协调的能力,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制的作用。
4、平战结合,协同应对。要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将日常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培训演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重视提高广大群众的危机意识,依靠公众力量,充分发挥镇、村委、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协同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5、依靠科技,提高素质。要积极运用高新技术,改进和提高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的技术与手段,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专业化水平和指挥能力,完善决策执行机制,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六)应急预案体系
连南瑶族自治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县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对各类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2、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订的应急预案。
3、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是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制订的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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