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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印发连南瑶族自治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印发连南瑶族自治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南府〔2007〕13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市驻连南单位:
  现将《连南瑶族自治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施行。

二○○七年六月十一日

连南瑶族自治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提高全县各级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及时掌握和报告县内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办理向市委市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督促落实县委县政府领导有关批示、指示,协调、组织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县应急管理的政策和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处置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协调处理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相关工作。
  (二)编制依据
  依据宪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清远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机理和发生过程,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台风、严寒、高温、雷电、灰霾、冰雹、大雾、大风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风暴潮、赤潮等灾害,重大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铁路、公路、水运等交通运输事故,工矿商贸企业,建设工程、建设公共场所及机关、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供水、供电、供油、供气、通信、信息网络、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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