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设立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城营销服务部等4家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鄂保监产险[2007]91号)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中国大地保险公司湖北分公司设立通城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大地财保鄂发〔2007〕179号)、《关于中国大地保险公司湖北分公司设立赤壁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大地财保鄂发〔2007〕180号)、《关于中国大地保险公司湖北分公司设立通山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大地财保鄂发〔2007〕181号)、《关于中国大地保险公司湖北分公司设立潜江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大地财保鄂发〔2007〕18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城营销服务部、赤壁营销服务部、通山营销服务部、潜江营销服务部。
二、核准上述营销服务部的地址、经营区域(具体见附件)。
三、上述营销服务部业务范围为: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单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和投诉;
(五)经公司核保,营销服务部可以打印保单;
(六)经公司授权,营销服务部从事机动车辆险、财产险、人身险等险种的查勘理赔。
四、你分公司要加强对上述营销服务部所辖个人保险代理人的培训及管理,不得与没有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的个人代理人签订保险代理合同。
五、上述营销服务部应持《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尽快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展业务。
附件: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分支机构审批核准情况一览表
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分支机构审批核准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