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筹建广水支公司等11家支公司的批复
(鄂保监产险[2007]107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筹备广水等11家营销服务部改建为支公司的请示》(鄂太保产〔2007〕第3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分公司筹建广水支公司、宜都支公司、兴山支公司、猇亭支公司、夷陵支公司、洪湖支公司、监利支公司、宣恩支公司、南漳支公司、黄梅支公司、汉川支公司,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
二、筹建就绪,须向湖北保监局提出开业申请,经审核批准,方可开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