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设立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宁中心支公司咸安营销服务部、崇阳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鄂保监产险[2007]146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我司所属咸安营销服务部开业的请示》(平保产鄂分人〔2007〕46号)、《关于我司所属崇阳营销服务部开业的请示》(平保产鄂分人〔2007〕5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宁中心支公司咸安营销服务部、崇阳营销服务部。
二、核准咸安营销服务部、崇阳营销服务部地址分别为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84号、咸宁市崇阳县崇阳大道9号,经营区域分别为咸宁市行政辖区、崇阳县行政辖区。
三、上述营销服务部业务范围为: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和投诉;
(五)经公司核保,营销服务部可以打印保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