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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及成员单位防汛抗旱工作主要职责的通知

  5、努力提高防汛现代化水平。负责防汛通讯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保证汛期联络畅通。

  6、负责特大水毁(防汛)经费和防汛抗旱物资的管理,提出安排使用意见,定期检查。

  7、负责办公室自身建设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副指挥单位职责

  (一)宁德军分区

  负责组织抗洪抢险救灾应急队伍。根据指挥部的要求,组织调动所属部队和民兵应急分队参加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带的群众、物资,营救受困人员。加强与防汛部门联系,互通情报,搞好军民联防。协同防汛、气象部门实施人工增雨作业,负责火箭、高炮及飞机人工增雨的军内协调联络及技术指导。

  (二)市农办

  负责组织农口系统的防汛抗旱工作。协调农口部门做好海上作业的防台风、暴雨组织工作;协调水利、海洋与渔业、气象、农业、水文、农机等部门搞好防台风、暴雨、洪水,以及抗旱等工作;提出“三农”受灾救助政策、措施的建议。

  (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牵头负责组织全市防汛抗旱工程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工作。负责将防汛抗旱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做好年度计划安排。负责重点防汛抗旱工程、主要流域治理项目建设的协调安排并督促组织实施,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协调做好水毁项目修复计划安排。

  (四)市财政局

  牵头负责防汛抗旱救灾资金调度工作。负责编制年度特大防汛经费预算,并根据实际财力增加防汛、气象、水文等部门经费投入,提高防汛抗旱指挥及监测、预报水平。组织实施全市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经费预算,与指挥部成员单位共同向上级争取资金,并及时下拨和监督使用。

  (五)市水利局

  负责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负责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的行业管理,组织水利防洪工程安全检查,分级审批所属范围内的江海堤防防洪(潮)调度方案、水库控制运用计划及江海堤防、水库防御超标准洪水应急方案和在建工程度汛方案,并负责监督执行。负责防汛通讯网、洪水预警报等指挥决策系统的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维护,及时提供雨情、水情、风情、工情及灾情信息。负责搞好洪水和水资源的调度工作,提出抗洪、抢险、抗旱方案(应急措施);紧急防汛期,应及时提出抢险方案与措施,供领导决策指挥。负责工程防洪抢险、水毁工程修复和除险加固、抗旱等工作的技术指导。负责水利工程管理维护和河道清淤清障,充分发挥工程防洪效益和河道行洪作用。负责特大水毁(防汛)经费和防汛抗旱物资的管理,提出安排调度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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