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各有关部门之间要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社区消防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城市消防基层基础工作的总抓手,涉及到建设、公安、民政、工商、文化、教育、安监等诸多部门,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形成抓社区消防建设的合力。建设、民政、公安、消防部门要切实负起牵头抓总的责任,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经常沟通情况,交流信息,搞好协调配合。各级建设部门要按照《
城市规划法》、《
消防法》、《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的要求,把消防规划建设作为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各级公安、民政部门要把社区消防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督促落实,在社区消防建设的规范化、法制化等方面做深入、扎实、细致的工作,及时协调和解决社区消防建设中遇到的问题,保证社区消防建设顺利进行和健康发展。
五、要抓好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消防素质
社区消防建设要把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居民消防素质,作为社区消防工作的重要内容,下大力气,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经常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法制教育,社区要设有固定的消防宣传阵地,根据季节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使消防安全意识深入到每个家庭,影响到全体居民,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六、要突出工作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各县(市、区)要从实际出发,区别不同情况,确定社区消防建设的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加强分类指导,力戒形式主义,把社区消防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基层,与经济工作指标和各项社会工作指标同制定、同检查、同考核,促进社区消防建设工作不断上水平。一是结合旧城改造,加快社区的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等社区公共消防设施配套建设;新建社区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要坚持高起点、严要求,纳入城市整体发展规划,做到一步到位。二是各县(市、区)对消防建设基础较好的社区要继续加以完善和提高,不断总结新的经验,并在面上加以推广,以利我市社区消防建设工作有计划、积极稳妥地向前推进。三是在推进城市社区消防建设的过程中,要重视消防建设基础工作,从基础抓起,标准由低到高,项目由少到多,不断丰富内容,推进社区消防工作的全面发展,减少社区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