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意见
(漳政〔2003〕综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广普及农业标准化工作,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应对入世的挑战,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现就加强我市农业标准化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农业标准化基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农业标准化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为基础,运用简化、统一、协调和优选的原则来指导、规范农业生产的全过程。推进农业标准化,对于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产品品质,保障消费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应对加入WTO后各种技术性贸易壁垒,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几年来,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共制定了15项福建省地方标准,建立了2个国家级示范区、7个省级示范区和8个市级示范区,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在促进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也为农业标准化工作进一步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我市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推广程度还不高,还不能完全适应农业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农业标准化意识淡薄;农业标准化工作开展的深度和广度不够,与科技推广、科技兴农结合不紧密;农业产品标准制 (修)订滞后、标准不全、标准推广实施力度不大、标准水平较低、标准技术指标落后,特别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指标低且项目不齐全的问题十分突出,现有检测机构的检测手段落后。这些问题已影响到加入WTO后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农业标准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把农业标准化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使农业标准化工作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明确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以质量为中心,以生产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保障农产品食用安全为目标,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推进名牌农产品战略的实施,建立健全农业标准化工作体系,全面提高我市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为实现农业高产优质高效,增强出口创汇能力,增加农民收入发挥重要的基础作用。
2、总体目标:到“十五”末期,基本建立一套与实现我市农业现代化生产相适应的较为完善的农业标准化工作体系,包括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推广保障体系、质量认证体系和监督体系,逐步实现对农产品生产加工全过程的有效控制,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主要农产品基本达到无公害标准,优势和特色农产品达到优质农产品标准,出口农产品达到国际标准或国外同类产品水平,形成一大批标准化生产基地、出口基地及有较强竞争力的优质名牌农产品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