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台湾路历史街区整治保护规划的批复
(漳政〔2003〕综74号)
漳州市城乡规划局:
你局关于请求批准《台湾路历史街区整治保护规划》的请示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台湾路历史街区整治保护规划》(以下简称《保护规划》)和市城规委审查意见,以及王景慧教授等国家著名名城保护专家的评审意见。
二、我市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名城保护是我市城市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台湾路历史街区的整治保护工作应遵循保护与合理利用并重的原则,将历史街区建设成我市的亮点,为带动我市旅游业的发展、振兴区域经济提供坚实的基础。
三、同意《保护规划》确定的规划范围和规划用地面积,即东至延安南路、西至青年路和始兴南路、南至修文西路和台湾路、北至芳华横路,规划总用地3.8公顷。同意先行实施府埕片区(始兴北路以东、芳华横路以南、台湾路以北、延安南路以西)和文庙片区(台湾路以南、始兴南路以东),规划用地2 .089公顷。
四、同意采取分类保护的方式,针对复杂的现状,分别采用修缮、维护、整修、重建和拆除的方法,妥善保护和延续老城区的历史格局和历史风貌。同时改善老城区基础设施和居民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