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南山景区规划的批复
(漳政〔2003〕综75号)
漳州市城乡规划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准《漳州市南山景区规划》的请示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漳州市南山景区规划》(以下简称《景区规划》)和市城规委的审查意见。
二、南山景区内的南山寺和烈士陵园是我市两个重要景点,并由此形成市域旅游网络的一个层次,也是市区旅游网络芝山红楼--唐宋古城--南山寺--九湖农业大观园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景区规划》应充分利用滨江的地理优势,将景区建设成为以南山寺为主体的,具有宗教文化特色的集朝圣、旅游、休闲、渡假为一体的风景名胜区。
三、同意《景区规划》确定的规划范围和规划用地面积。即东起南山路、西止圆亭路、南至制药厂、北到九龙江,总用地面积0.38平方公里。
四、同意《景区规划》确定的对环境进行重新整合的规划思路,并将南山寺景区与南滨江路有机结合,同时协调了防洪、交通和旅游的关系,使之成为九龙江景观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