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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诏安县赤石湾一级渔港海域使用申请的批复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诏安县赤石湾一级渔港海域使用申请的批复
(漳政〔2003〕综127号)
市海洋与渔业局:
你局《关于提请审批诏安县赤石湾(一级)渔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海域使用申请的请示》(漳海渔〔2003〕76号)文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同意诏安县赤石湾一级渔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使用诏安县宫口湾海域,用于建设一级渔港,使用面积86.24公顷(范围详见海域图标示),使用期至2053年10月13日。请严格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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