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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漳州市医疗垃圾处置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漳州市医疗垃圾处置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漳政办〔2003〕1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建设医疗垃圾处置中心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003年我市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市计委、卫生局、环保局、物价局、建设局共同研究制定的《漳州市医疗垃圾处置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漳州市医疗垃圾处置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市计委、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市建设局  二○○三年十月十三日)

  根据《中共漳州市委、市政府关于2003年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的通知》精神,建设医疗垃圾处置中心是我市2003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市政府决定在今年底完成建设医疗垃圾处理中心,对全市医疗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提高城市人居环境质量。为此,市建设局与市计委、市物价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等有关部门组成工作小组,根据该项目的要求,开展了项目的可研、立项、设备选型、投资业主招投标、资金申请等一系列工作。招投标工作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了10家在医疗垃圾处置方面有一定规模和资质的企业进行第一轮的技术标评定。评标小组对10家单位所采用的技术和设备从先进性、适用性、可靠性、系统完整性、自动化水平、环保性能和经济性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比较。根据综合评分评选出了厦门厦工集团有限公司、厦门泽阜进出口有限公司、北京通威远睿科贸有限公司以及厦门荣佳实业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入围下一轮商务标评选,最后北京通威远睿科贸有限公司以最低的投标报价成为本项目的中标企业。
  为明确政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漳州市医疗垃圾处置中心的顺利建成及有效运营,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协议书,具体包括处置范围及要求、双方权利和义务、监督管理、担保条款、违约条款、免责条款、合同期限及其它未尽事项等,从而有序地开展一系列后续工作。
  漳州市医疗垃圾处置中心的建设与运营采用BOT模式,打破了以往政府统包统建包运营的建设管理体制,使政府和企业之间只建立调控、契约关系,这种“民办官督”的形式使政府的职能转变为对企业的运作进行有力监控。做好医疗垃圾处置必须依靠机制,依靠政策,依靠科技,依靠管理。因此,政府要建立起产生单位主动依法安全转移医疗垃圾,处理单位按规定收费、集中处理的市场机制运作的专业化医疗垃圾集中处理体系,就必须建立起由卫生、环保部门对医疗垃圾处置单位进行监管,物价部门核准收费标准,建设部门代表政府管理和监督医疗垃圾处置中心的建设和运营活动的严密的管理体系构架,制定相关政策,创造和维护正常的市场运行秩序,调节市场关系,建立健全医疗垃圾收集、装运和运输程序及有效的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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