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经济协作和市场开拓工作计划的通知
(粤经贸发电〔2007〕16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协作办),省属资产经营公司及授权经营企业集团,有关行业协会: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07年全省经济协作和市场开拓工作计划(详见附件)印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经济协作和市场开拓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实施。
一、高度重视,全力推进。2007年是我省加快推进科学发展、建设和谐广东的重要一年。全力推进市场开拓和经济协作有利于全面贯彻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有利于推进我省内源性经济发展,有利于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全省上下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做好2007年经济协作和市场开拓工作,落实任务、精心组织、抓出成效。
二、统一部署,服从组织。为确保我省组织开展全省性经贸活动的整体性,要按照我委的工作部署,服从安排,确保参加,不能分散组织力量,要注重互动联合,共同努力,做好我省的组团工作。
三、突出重点,制订计划。要结合省的工作计划,及时编制好本地区、本部门的经贸活动计划,尽量避免在时间安排上与省的工作计划有冲突,重点确保第四届“泛珠洽谈会”以及受省政府委托组团参加外省的经贸活动。各地区、各部门的工作计划,请于1月31日前报我委市场建设处(省经协办)。
四、专人负责,落实项目。要抓好签约项目的跟踪落实,尤其是要对本地区、本部门在2006年第三届“泛珠洽谈会”、2006年第四届“山洽会”上签约的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建立签约项目履约统计项目库,指定联络员负责落实,定期做好汇总分析,并阶段性向我委报告履约进展情况。
联系人:曾海燕、何宇辉、杨柳春,联系电话:020-83133348、83133374,传 真:020-83133274 。
附件:1. 2007年全省经济协作和市场开拓工作计划
2. 2007年全省经济协作和市场开拓工作计划一览表
二OO七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1:
2007年全省经济协作和市场开拓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