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科技厅、省环保局关于公布广东省第六批清洁生产技术依托单位名单的通知
(粤经贸环资〔2006〕878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科技局、环保局,各清洁生产技术依托单位:
为贯彻执行《
清洁生产促进法》,推动我省清洁生产工作深入发展,按照国家《
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规定,在各单位自愿申请基础上,经由省经贸委、科技厅、环保局三部门联合确认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研究设计院等7家单位(名单附后)为我省第六批清洁生产技术依托单位,现予公布。
清洁生产技术依托单位要遵照《
清洁生产促进法》和《
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的规定,密切联系我省实际,充分发挥各自的科研和技术优势,协助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工作。各市经贸、科技、环保部门要支持和配合技术依托单位开展工作,共同做好清洁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