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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中心城区给水、污水、雨水等三个专项规划的批复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中心城区给水、污水、雨水等三个专项规划的批复
(漳政〔2003〕综163号)
市建设局、规划局:
你局上报的《漳州市中心城区给水专项规划》、《漳州市中心城区污水专项规划》、《漳州市中心城区雨水专项规划》的请示(漳建〔2003〕35、37、38号)悉。经研究,同意上述三个专项规划,请予公布实施。
专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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