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组织实施好《
农村土地承包法》,切实维护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现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组织实施《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重要意义。《
农村土地承包法》是党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法律条文化,它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反映了农民的共同心声,关系到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今年中央1号文件强调指出,要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为农民增收提供体制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的部署和要求,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把组织实施《
农村土地承包法》作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的具体行动,依法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我市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稳定。
二、继续深入开展《
农村土地承包法》学习宣传活动。要继续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墙报、宣传车、宣传手册等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形式,将《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条文和有关精神宣传到村、到户、到人,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增强土地承包者正确运用法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认真履行应尽的义务,同时提高基层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各地要以《
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一周年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再次掀起学习宣传的高潮,进一步推动《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