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诏安县城总体规划(修编)的批复
(漳政〔2004〕综92号)
诏安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提请审批诏安县城总体规划(修编)的请示》(诏政〔2002〕综157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修编后的《诏安县城总体规划(2000年至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并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城市性质
诏安县位于闽粤边界,是福建省的“南大门”,是发展边界贸易、边界旅游、对台贸易的重要基地,在全市城市布局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城市性质确定为:闽粤边界工贸旅游城市。
二、城市规模和城市规划区范围
同意《总体规划》确定的60平方公里的县城规划区范围,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实行统一规划管理;规划城区人口规模为近期(2005年)10万人,远期(2020年)20万人;规划城区用地规模为近期(2005年)10平方公里,中期(2010年)14.2平方公里,远期(2020年)20平方公里。
三、城市用地布局
诏安县城总体布局结构为一城(县城)四区(闽粤加工区、东部新区、西部新区和桥东中心区)。近期应严格控制东部新区用地,在适当的时候促成城市向东跨越发展。应充分利用闽粤边贸加工区在地理区位上的边界效应,带动县城流通和服务业功能的发展,进而实现县城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及城镇土地和空间资源的合理配置。
四、城市基础设施
规划路网分为二个层次(即一内环和南北外环),在实施城市道路建设中,应注重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需要,加快港口、公路等区域性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防灾设施规划建设和人防工程建设,增强城市抵御各种灾害的能力,建立较完善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对漳汕铁路规划通道应予严格保护。
五、城市绿化、环境与风貌
要重视城市设计,充分利用和保护好自然山、水资源,严格控制好城市中水系两岸的绿化用地,加强城市公共绿地建设,完善绿地系统,留足城市空间。城区中西侧的虎跳溪和新寨村西侧的溪流以及东溪的防洪堤和良峰山、九侯山等均应体现诏安县城的景观和风貌。
六、历史文化遗产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