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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霞东书院等四处文物保护单位(文物点)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霞东书院等四处文物保护单位(文物点)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漳政〔2004〕综98号)


芗城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文物的保护,确保不可移动文物的本体不受破坏,保持文物保护单位(文物点)环境风貌的完整性与协调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五条、第十八条规定,划定霞东书院等四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点)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如下:

序号

文物点名 称

级 别

位 置

保 护 范 围

建设控制地带

1

霞东书院

第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市区盐鱼市街

南至前殿前檐滴水位起7.5米内;北至后殿滴水位起10米内;东至弘一法师纪念馆后山墙滴水位;西至丹霞园游泳池围墙。以上四至为保护范围

保护范围外延四至各5米内为非建设地带

2

路边威惠庙

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天宝镇路边村

东至威惠庙东山墙滴水位起18米内;西至威惠庙西山墙滴水位起8米内;北至威惠庙前檐滴水位起18米内;南至管理房后山墙起20米内。以上四至为保护范围

保护范围外延四至各15米内为建设控制地带

3

松洲书院遗址

普查登记文物点002

浦南镇松洲村

东至东配殿山墙滴水位起5米内;西至配殿山墙滴水位起7米内;北至后殿后檐滴水位起3米内;南至前殿遗址台阶起,中轴线上7米内。以上四至为保护范围

东至保护范围外延5米内;西至保护范围外延7米内;北至保护范围外延9米内;南至保护范围外延13米内,以上四至为建设控制地带

4

蔡竹禅宅

普查登记文物点001

市区大学甲37号

南至南围墙起8米内;北至北围墙起5米内;东至炮楼围墙起3米内;西至西厢山墙起3米内。以上四至为保护范围

保护范围外延,南至20米内,东、西、北三向各5米内为非建设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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