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实行计生公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的形式、时间和基本程序,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维护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
5、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要成立以村(居)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或社区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村(居)“两委”干部实行承包负责制,分工包干到组、到户、到人,并及时兑现奖惩。计生协会会长、理事、会员小组长要密切配合,带领会员开展“一包六带头”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协会生力军作用。
6、不断提高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的水平。目前,推进村(居)计划生育自治进程,要围绕六条标准开展创建:(1)村党支部、村委会有较强凝聚力和号召力,能担负起领导村民自治的职责;(2)党员、村“两委”自觉带头实行计划生育,党员、干部及群众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能及时查处;(3)村计划生育管理员(协会秘书长)和会员小组长责任心强,有敬业精神,能抓善管会服务;(4)村计划生育工作基础牢固,以经常性工作为主,村计生协会会长、会员小组长待遇落实,能保证正常工作开展;(5)群众婚育观念有较大转变,村民自治有广泛的群众基础;(6)村计生协会组织健全,活动经常,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能带领会员参与计划生育活动,具备合格村协会的条件。
三、创建优质服务新机制
要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为目标,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生育的全方位优质服务,全面提高计划生育工作的水平和质量,使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成为造福人民群众的事业。
1、继续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坚持把宣传教育摆上工作的首位,坚持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的工作思路,建设新型人口文化和生育文化。协调有关部门大力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的公益性宣传,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科学知识和有关政策法规,逐步提高群众的知晓率。
2、广泛开展创建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活动。各单位要制定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六好”为标准,逐条逐项抓落实。
3、健全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服务网络。服务场所规范、达标,布局合理,服务功能齐全,及时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生殖保健服务。
4、规范技术服务,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技术常规》及各项工作制度。各级计划生育服务站、所要按照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秀、群众满意的要求,配齐、配好技术人员,配足必需的器械、药品,规范服务程序和质量标准,积极有效开展孕(环)情检测、上(取)宫内节育器、输精(卵)管结扎、人工流产等计生技术服务,手术并发症和手术差错率符合医学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