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
(漳政〔2005〕综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4〕17号)、国务院第407号令《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及《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闽政〔2004〕26号)精神,按照有利于粮食生产、有利于种粮农民增收、有利于粮食市场稳定、有利于粮食安全的总体要求,现就进一步深化我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思路
(一)深化我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在国家宏观调控指导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粮食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地方储备粮的调控作用,加快粮食市场建设和培育的步伐,促进多种经济成份粮食经营主体发展,增加和稳定全市粮食供给;进一步规范粮食市场管理,维护粮食正常流通秩序;建立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机制,保护、提高我市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种粮农民积极性;进一步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在宏观调控中的关键作用;完善粮食安全工作省市县三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符合我市市情、粮情的粮食流通体制,确保我市粮食安全。
(二)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发展粮食市场,健全市场体系,维护市场秩序,直接补贴粮农,保护种粮农民积极性,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妥善解决企业“三老”历史包袱,切实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加强粮食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健全完善粮食储备体系,提高宏观调控能力,切实保障我市粮食安全,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粮食流通体制。
二、培育和发展粮食市场,增强粮食有效供给
(一) 加强粮食物流规划,健全和完善粮食市场体系。充分发挥我市粮食流通集散地的区位优势和“北粮南运”粮食流通走廊的作用,发展粮食物流业。根据福建省粮食现代物流的总体布局模式:大型港口中转库+新型区域性粮食批发市场的要求,突出抓好漳州港招银港区仓储物流和福建省浦口粮食批发市场规划布局,做好我市疏港铁路支线和浦口批发市场铁路支线规划衔接问题,解决制约我市粮食铁路运输瓶颈问题。发挥我市漳州港招银港区粮食企业聚群和粮食仓储资源优势,加强与国内外粮食物流企业的合作,大力发展第三方粮食物流和粮食“四散化”物流供应链,把粮食物流业务从市内延伸到市外,从国内延伸到国外,提高粮食企业的经济效益。同时,整合国有粮食企业资源,加快建设漳州市粮食物流网络,促进漳州市粮食流通业的发展。要按照“谋划项目、抓好项目、督查项目”的思路,以项目培育粮食经济发展的增长点、支撑点,以项目带动粮食流通工作的创新,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具体要抓好粮食“三个规划”,即漳州市粮食物流“十一五”发展规划、福建省浦口粮食批发市场建设规划、漳州市粮食供应网点发展规划。以现代粮食物流的理念来推动粮食流通与粮食生产相结合,促进农民增收;与粮食加工相结合,促进企业增效;与粮食企业改革相结合,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和创新;与科学技术相结合,促进科技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与粮食消费相结合,促进粮食消费安全、营养、保健、方便;与粮食物流信息化相结合,推动现代粮食物流业健康发展;与漳州港相结合,推动漳州港国际粮食物流园区的形成。由市粮食局负责提出《漳州市粮食物流“十一五”发展规划》方案,市发改委负责规划项目的论证和立项工作;龙文区政府负责提出《福建省浦口粮食批发市场建设规划》方案,市发改委负责项目立项和组织可研论证工作;漳州市粮食供应网点发展专项规划纳入《漳州市城区商品流通网点“十一五”发展规划》,由市经贸委提出方案。